各單位:
為增強我校師生實驗室安全意識,有效提升安全知識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強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維護良好的實驗室安全環境,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範》《伟德国际1946官网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伟德国际1946官网實驗室安全準入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2024年度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具體内容如下:
一、組織形式
國有資産管理處按照“統一要求、分級實施、分類考核”的原則,負責校級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相關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同時指導、監督和檢查二級單位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級單位作為實驗室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結合學科專業特點開展本單位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同時組織、管理和監督本單位各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實驗室安全責任人負責根據實驗室分類分級情況,對實驗室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二、培訓對象
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工作人員;二級單位安全分管領導、安全員;實驗室安全責任人、項目負責人;研究生導師、實驗教學的老師和所有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的師生。
三、培訓内容
1.政策法規:國家發布的關于安全生産的相關法律法規,教育部、工信部、省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發布的實驗室安全相關政策要求,學校發布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危險源管理:實驗室涉及的重要危險源安全管理的相關知識,包括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氣瓶、特種設備、輻射源及射線裝置、高溫高壓高轉速設備等。
3.個人防護:應急噴淋、洗眼器、應急藥箱等安全防護設備的操作使用,實驗服、防護眼鏡等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确佩戴。
4.應急管理: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知識,各類重要危險源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四、培訓形式
1.線上學習:各單位可使用國有資産管理處網站、實驗室安全教育系統和南航國資微信公衆号在内的線上學習平台,組織相關實驗室師生開展實驗室安全相關知識的學習。
2.知識講座:定期組織各類重要危險源的實驗室安全專項講座。
3.競賽活動:開展實驗室安全技能大賽、實驗室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
4.實操訓練:以大學生安全教育體驗館實驗室安全展廳為載體,定期對學生開展常用儀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和重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培訓。
5.應急演練:結合各類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師生參與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6.校外培訓:組織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人員參加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等權威機構舉辦的各類實驗室安全培訓。
五、準入考核
所有進入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的師生,需要經過與實驗室類型、風險等級相匹配的實驗室安全準入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上級部門和學校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實驗室安全通識、職業健康、環境保護及廢棄物處置常識;特種設備、危化品、輻射防護、生物安全等實驗室安全重點監管領域安全規範,高風險設施設備的操作規範;實驗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實驗室事故應急處置流程與急救知識。
2.考核形式:學校、學院、實驗室分别組織準入考試,其中進入一、二級實驗室從事實驗活動的師生須通過學校、學院組織的準入考試以及實驗室組織的安全培訓、考試或實操考核。
有關實驗室安全準入工作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關要求
一、二級實驗室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每學期不少于兩次,确保進入實驗室人員全覆蓋,三、四級實驗室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每學期不少于一次,實驗室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可采用組會、面談、實操等多種形式。
從事實驗活動的師生應積極參加學校和二級單位組織的各類應急演練。
各級、各類形式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均應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時間、内容、參加人員及考核結果備查。教育培訓記錄是實驗室安全檢查、安全認證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學校、二級單位将分級督查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情況,未按照要求完成各級各類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開展教學科研活動。
七、培訓計劃
培訓方式 | 活動内容 | 參與人員 | 時間安排 |
線上學習 | 政策法規 | 相關師生 | 持續進行 |
制度文件 | |||
重要危險源管理要求 | |||
知識講座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 相關師生 | 安全生産月期間 安全生産法宣傳周 |
危險廢物安全管理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
氣瓶安全管理 | 5月上旬 |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 安全生産法宣傳周 | ||
輻射安全管理 | 5月上旬 | ||
應急管理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
競賽活動 | 實驗室安全技能大賽 | 相關師生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實驗室安全知識競賽 | 相關師生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
實操訓練 | 安全體驗館實訓 | 學生 | 持續進行 |
應急演練 | 危化品洩漏應急演練 | 相關師生 | 4月中旬 |
壓力容器事故應急演練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
輻射事故應急演練 | 安全生産月期間 | ||
校外培訓 | 實驗室安全外培 | 教工 | 不定期舉行 |
實驗室安全準入教育 | 實驗室安全準入考試 | 學生 | 9月中旬開始 |
注:培訓計劃所列活動為預計安排,以實際開展情況為準,鼓勵各二級單位、實驗室積極參加相關活動,并組織開展本單位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國有資産管理處
2024年4月10日